境内二三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

(一)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;

(二)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: 

(三)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:

(四)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:

(五)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:

(六)产品质量跟踪报告:

(七)医疗器械说明书;

(八)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(认证)的有效证明文件——根据对不同产 品的要求,提供相应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:
1、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食品)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签章的、在有效期之内的体系考核报告;
2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 或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;
3、国家已经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,提交实施细则检查 验收报告;
(九)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情形的,应当提交相应 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性文件;

(十)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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